《惠泉》
璞玉耀荆山,山根窦玉泉。有声清出籁,凝色碧于天。晓静微涵日,春晴浅浸烟。岩花红影密,啼鸟下沙壖。(见《湖北金石志》。)(〖1〗诗末原题“宝历□年二月廿一日”九字。〖2〗《湖北金石志》:“案石碑高二尺四寸,宽三尺一寸,首行书‘惠泉’二字,次行漫漶莫辨,当是作诗人姓名。中六行行书五律一首云〖诗不重录〗。末行书‘宝历□年二月廿一日’,字径二寸许。案郑渔仲《金石略》载荆门军有宇文鼎《惠泉诗》。新旧《唐书》无鼎传,《全唐诗》亦未之及。是刻虽阙其名,然以年号与郑氏所载证之,诗为文鼎作无疑。唐代诗人湮没无闻者,正复不少,今荆门象山石壁留此《惠泉》诗刻,以传文鼎之名,不可谓非幸矣。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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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这首诗的名字
下列名部在《惠泉》中连续出现,且确为真实姓名使用过的搭配(依据公开人名频率统计),可作起名取意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