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又歌》
明明在上兮天子圣,四方取则兮我公令。疲民苏息兮公之政,一日将去兮,谁泎我之性命。(均见《全唐文》卷五一○李方郁《修中岳庙记》引)(〖1〗《修中岳庙记》:“上四年,用大司计侍郎为丞相。其明年,以我相秉枢机,我公掌纶诰,宜为避嫌,遂自合下拜河南尹。将辞,上悄然谓公曰:‘前时洛水为灾,洛民大溃,四走无远,至有没死者,岂胜其冤耶。而公今去,我无东顾之患矣。’公既至理事,先以恤民为寄,活生瘗死,大开廪庾,赈贫乏,饱饥肠,暖寒体,极于畿甸。而又蠲逋租,省徭赋,俾安稳其起居,勤强其事业。故远迩之民,相贺而歌曰〖略〗。又歌曰〖略〗。”杜文澜《古谣谚》卷八一云:“案《全唐文》称李方郁为建中时人。今考建中为德宗年号,而建中之号仅有四年,其明年则为兴元元年,文内叙述,又与时事不其相符。惟据连枝台座之语,知尹河南者为时相之昆弟耳。俟考。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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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名部在《又歌》中连续出现,且确为真实姓名使用过的搭配(依据公开人名频率统计),可作起名取意参考。